各班级:
为了贯彻落实好学校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规定,实现奖助学金评定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发挥奖助学金的应有作用,结合学院实际,在学校相关规定基础上,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奖学金的评选
在符合学校评选规定的基础上,为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择优推选的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1.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
在申请者中,根据申请人提出的各项条件,计算综合评分(办法另附),不分专业年级,根据名额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推选。并列名次,学习成绩高者优先。
2.盛彤笙奖学金
根据学校分配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各班级,评选中如有剩余名额将调剂到其他名额不足的班级。当年转专业学生学习平均成绩75分以上者可参评该奖学金。
二、助学金评选
1.助学金名额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分配。
2.特困学生优先考虑,在一等助学金名额不足的情况下参考学生各项表现,成绩好的优先。二、三等助学金在特困学生优先的情况下,根据一般困难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依次评选。
3.社会类助学金
根据捐助人意愿选择资助对象,或者根据在校学习成绩、综测成绩(均在班级前20%名)和其它表现择优推选。
4.原则上奖助学金超过5000元/年者,不再重复推选。
5.因家庭经济困难无认定依据、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较差等原因不能评选助学金,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严重影响正常学习生活者,须经本宿舍同学证明,班级评议通过,提交学院审定。
6.转专业学生在转出学院证明无资助的情况下,依据本规定评选。
三、公示办法
1.申请奖学金者,申请条件在评选期间进行公示;
2.初评结果在班级、学院网站公示3天;
3.申请复议结果在班级、学院网站公示1天;
4.公示无异议,将按正常程序报送,报送后出现异议者,核实情况,确有违反规定者取消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
四、申诉处理程序
公示期间,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受理申请者对奖助学金评选中存在的不同意见,受理后在1个工作日内给出结论,并进行再次公示。必要时须有3-5名同学作证,同一问题不再重复接受申诉。
五、违规行为的处理
1.申报材料不实,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评选资格,并在今后两年内不得申请任何奖助学金。
2.在评选结果经学院审定后,申请人补报材料无效。
3.证明人不得作伪证,否则2年内不得参评任何奖助学金。
附件:S货水都这么多了还装奖助学金评选综合评分计算表
2014年9月12日
附件:1
S货水都这么多了还装奖助学金评选综合评分计算表
加分 项目 |
5分 |
4分 |
3分 |
2分 |
1分 |
国家级奖 |
1-2名 |
3-5名 |
6-8名 |
9名 |
10名 |
省级奖 |
/ |
1-2名 |
3-5名 |
6-7名 |
8名 |
校级奖 |
/ |
1 |
2-4名 |
5名 |
6名 |
院级奖 |
/ |
/ |
1名 |
2-4名 |
5名 |
班级奖 |
/ |
/ |
/ |
/ |
1名 |
社团组织 |
/ |
/ |
1名 |
2-3名 |
4名 |
科研结项 |
/ |
1名 |
2名 |
3名 |
4名 |
在研项目 |
/ |
/ |
/ |
/ |
1名 |
论文一作 |
国家 |
省级 |
校级3篇 |
院级3篇 |
班级3篇 |
其它 |
/ |
/ |
1名 |
2名 |
3名 |
注:班级奖加分最高3分;院级奖最高5分。
扣分 项目 |
-5分 |
-4分 |
-3分 |
-2分 |
-1分 |
通报批评 |
|
|
3次 |
2次 |
1次 |
出勤率 |
/ |
/ |
70%以下 |
80%以下 |
90%以下 |
其它 |
/ |
/ |
/ |
较重 |
一般 |